RoHS 指令(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)
RoHS 指令(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,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是歐盟制定的強制性環保法規。其宗旨為限制電子電機設備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質,以保護環境與人體健康。任何未達標準的產品將被禁止進入歐盟市場。
⚠️ 管制物質與限值
目前實施的 RoHS 2.0 (Directive 2011/65/EU) 共管制 10 項化學物質:
鎘 (Cd):限值為小於等於0.01%(100 ppm)
其餘 9 項:限值為小於等於0.1%(1000 ppm)
鉛 (Pb)
汞 (Hg)
六價鉻 (Cr6+)
多溴聯苯 (PBB)
多溴二苯醚 (PBDE)
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 (DEHP)
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 (BBP)
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
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(DIB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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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核心重點與應用
適用範圍:涵蓋大型/小型家電、資訊及通訊設備、消費性電子、照明設備、電子電機工具等產品。
豁免條款:考量目前技術可行性,指令針對特定材料與特殊用途設有「豁免清單」(如特定醫療設備或軍事用途),並會定期滾動式更新。
企業合規:製造商與出口商在產品上市前需進行測試,準備相關技術文件(Technical File)並加上 CE 標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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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可以參考 歐盟RoHS法規平台 以獲取法規更新與說明。若需進行產品檢驗,常見的第三方驗證機構包含 SGS 電子電機測試服務。
RoHS指令
RoHS 指令(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)是歐盟制定的強制性環保法規,旨在限制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質,以保護環境與人體健康。產品必須符合限量標準並取得 SGS 歐盟 RoHS 測試 合格,才能順利銷往歐盟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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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管制物質與限量標準
目前法規共管制 10項化學物質,除鎘外其餘單一均質材料的限值均為 0.1% (1000 ppm):
管制物質 限量標準 (閾值)鉛 (Pb)、**汞 (Hg)**0.1% (1000 ppm)**六價鉻 (Cr VI)**0.1% (1000 ppm)多溴聯苯 (PBB)、**多溴二苯醚 (PBDE)**0.1% (1000 ppm)**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 (DEHP)**0.1% (1000 ppm)**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 (BBP)**0.1% (1000 ppm)**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**0.1% (1000 ppm)**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(DIBP)**0.1% (1000 ppm)鎘 (Cd)0.01% (100 ppm)
🌍 適用範疇與合規要求
適用產品:額定電壓在 1000V AC 或 1500V DC 以下的電子、電機設備。
CE 標誌:自 2011 年起,RoHS 已正式納入 歐盟 CE 標示 的強制性要求之一,製造商需進行自我宣告或由第三方驗證。
豁免條款:針對某些現有技術無法替代的應用(如特定醫療設備或特殊焊料),歐盟設有定期更新的「豁免清單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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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需查詢最新法規動態或豁免條款,可參考中華民國環境部的歐盟更新RoHS指令有關鎘的豁免條款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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